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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1、用餐标准:3早2正餐,特色餐50元/人。全程餐不吃不退,不含酒水敬请谅解。 2、住宿标准:全程入住待评三星酒店,待评海景五星酒店。 3、用车标准:行程中使用车辆为具有合法旅游运营资质空调车辆,确保每人一正座。 4、服务标准:行程所安排导游为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并富有从业经验的优秀人员。 5、安全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伤害险 费用不包含动感帆船出海喂海鸥-260元/人 大型表演印象旅顺表演-280元/人 刺激7D电影-150元/人 莲花山观景台小火车-100元/人 棒槌岛电瓶车-40元/人 蛇博物馆+人妖表演-198元/人 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游览,导游有权将自理景点更改为其他可游览景点。 温馨提示1、参团产生单房差的客人,请按规定补足单房差方可入住。 2、12岁以下儿童只含半餐、车位费;不含景点门票、不占床、不含酒店早餐。 3、早餐为酒店提供,若小孩不占床,则需按入住酒店收费标准,由家长现付早餐费。 4、持老年证、军官证等优惠证件不退费用,请组团社与客人签好协议。 5、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游客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旅游,费用一律不退。 6、我社导游有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自行调整景点的游览顺序。 7、投诉以当地导游意见单为准,请各位游客如实填写若虚假填写、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回程后再和投诉,我社将不予受理。如对我社接待不满意的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相关人员联系,方便我社协调处理。 8、大连虽为旅游城市但酒店等级及设施相对落后,其同等级酒店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请谅解。 9、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当遵守导游统一安排。若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需自行安排活动,应当经随团导游书面同意方可离队,否则视为自行脱团,另需游客补交脱团费用。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害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 10、对于超出旅游行程,经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安排的娱乐游览项目,建议旅游者慎重选择。对于超出旅游行程安排的娱乐游览项目,应当经随团导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认可后,旅游者方可参加,自费项目费用由旅游者自理。否则因旅游者自行参加非行程安排项目导致的损害,视为游客脱团行为导致的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