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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1.交通:济南-乌鲁木齐往返飞机,交通时间以实际出票为准;当地旅游用车,每人一正座; 2.住宿:全程未评定四星酒店+升级未评定五星酒店。 (各段酒店入住匙牌押金自付)新疆属西北地区当地酒店,标准较内地偏低。新疆旅游旺季期间,如遇行程中酒店房满,将安排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 3.用餐:7早9正餐,早餐为酒店房费含早不吃不退;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正餐餐标40元/正); 4.门票:天池门票区间.喀纳斯门票区间.魔鬼城门票区间.禾木门票区间.坎儿井.火焰山..野马生态园.五彩滩.葡萄庄园等景点门票。报价已为旅行社团队的折扣价,故行程景点门票对所有证件(学生证、教师证、军官证、老年证、残疾证等证件)均不在享受任何优惠政策,其优惠价格不予退还。(赠送景点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5.导游:当地普通话导游讲解。 6.购物:全程2个购物店。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意外险; 8.儿童价:1.2米以下儿童只含当地用车车位,正餐半价餐,导服费,其他产生自理。 收客年龄:25-64岁,65-69岁加附加费300元,70岁以上不收,8人同车,8人以上现询。
费用不包含行程中自愿自理的所有费用 温馨提示◇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执行原行程计划,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变更,我社实行多退少补,敬请配合。 ◇在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担责任。 ◇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导游、其他游客、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纷、语言和肢体冲突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行程中发生纠纷后,游客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登(下)飞机(车辆、船只)和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在旅游旺季或者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证您的行程游览不受影响,行程的出发时间可能会提早(具体出发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导致您不能正常享用酒店早餐。我们建议您跟酒店协调打包早餐或者自备早餐,敬请谅解。 ◇出行期间请随身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者请携带户口本原件;超过16周岁的游客若没有办理身份证,请在户口所在地开出相关身份证明,以免影响登机或酒店入住。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己证件的有效期。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如参加相应项目请务必仔细阅读:《高风险项目警示》。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提醒您谨慎消费。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在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担责任。 �导服费,其他产生自理。 |